如何看待《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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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问自答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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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(意见征求-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)提交意见:

“您好!希望有关部门不会因为第三十七条的存在而任意地切断、关闭对于不属于境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管理、且不危害国家安全的网站(比如:科研、教育类)。

作为一名年轻的高校科研人员,互联网平等、开放、包容的原则使得我们能够及时地学习、掌握到国际上最新的科研进展和成果,并与国际同行保持交流。科技的不断创新和进步,也是提供社会经济发展、人民生活水平提高,以至于人类文明进步的直接和最重要的动力之一。

希望《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》的出台能够更好地规范相关领域的管理,并保护、约束好相关主体的权益和责任。同时,也希望《办法》的出台,尤其是第三十七条,不会影响到国内普通网民正常的获取信息和知识的权力。

感谢您的时间。祝好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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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虽然觉得按照国内流行的犬儒的调调而言,如我般无权无势的普通公民的意见,或许只是浪费了十几分钟地在对着空气说话而已。但毕竟依法履行公民的权利,即使无用,比起无脑谩骂,也许并没有差下去太多。

也许过于理想主义,但希望能够看到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公民意识的觉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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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0 补充:

1. 我是在3.28提交的“整体意见”栏。关于现在无法提交意见和投票(具体参看 如何评价2016年3月末《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? - 互联网 里的讨论)。可以想到的有两种可能:

1. 1. 第三十七条处本来就设置过脚本不让留言(觉得这样似乎过于脑残,不过不排除);

1. 2. 这几天的流量突然增大,包括一些“热血青年”所加的刷投票的脚本,网站维护临时加的脚本,所以粗陋。

2. 我只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,试着提出“高墙的两边”能够找到利益相关点,能够讨论且被接受的意见。当然前提是能够被看到。。。

3. 个人不是很赞同“以暴制暴”,觉得高强的那边并不是傻,大家只是立场和利益不同而已。政治是妥协,“以暴制暴”对于事情的解决或向着好的方面的发展并无助益,且只会加剧高墙两边的对抗。当年广场上“热血”学生的行为已经使得现在相关领域的进步延缓了许多,最近的例子可以参看香港。

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?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 ?》

《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》

《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》

《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》

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补充规则》

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》

互联网域名从技术上讲,域名只是一个Internet中用于解决IP地址对应问题的一种方法。Internet域名是Internet网络上的一个服务器或一个网络系统的名字,在全世界,域名都是唯一的。域名的形式是以若干个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,由"."分隔成几部分组成。无论是国际或国内域名,全世界接入Internet网的人都能够准确无误的访问到。

顶级、二级、子域名的区别是:

顶级以.com,.net,.org,.cn等等属于国际顶级域名,根据国际互联网域名体系,国际顶级域名分为两类:类别顶级域名(gTLD)和地理顶级域名(ccTLD)两种。类别顶级域名是

以"COM"、"NET"、"ORG"、"BIZ"、"INFO"等结尾的域名,均由国外公司负责管理。地理顶级域名是以国家或地区代码为结尾的域名,如"CN"代表中国,"UK"代表英国。地理顶级域名一般由各个国家或地区负责管理。

二级域名是以顶级域名为基础的地理域名,比喻中国的二级域名有.com.cn,.net.cn,.org.cn,.gd.cn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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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用户040308 2026年04月03日

    文章不错《如何看待《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》》内容很有帮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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